DN10 DN65 DN300 DN800 DN1600 DN3000
DN15 DN80 DN350 DN900 DN1800 DN3200
DN20 DN100 DN400 DN1000 DN2000 DN3400
DN25 DN125 DN450 DN1100 DN2200 DN3600
DN32 DN150 DN500 DN1200 DN2400 DN3800
2-6 管道的公稱壓力、試驗壓力、工作壓力是什么?
答:公稱壓力、試驗壓力、工作壓力是:
(1)公稱壓力:制品在基準溫度下的耐壓強度稱為公稱壓力,用符號 PN 表示,PN 是與管道系統元件的力學性能和尺寸特性相關、用于參考的字母和數字組合的標識。它由字母 PN 和后跟無因次的數字組成。入公稱壓力為 1.0MPa,記為 PN10。由于制品的材料不同,其基準溫度也不同,鑄鐵和銅的基準溫度為 120℃,鋼的基準溫度為 200℃,合金鋼的基準溫度為 250℃。塑料制品的基準溫度為 20℃,制品在基準溫度下的耐壓強度接近常溫時的耐壓強度,故公稱壓力也接近常溫下材料的耐壓強度。管道的公稱壓力見表 2-10。
表 2-10 管道元件的 PN(公稱壓力)
DIN 系列 ANSI 系列
PN2.5 PN20
PN6 PN50
PN10 PN110
PN16 PN150
PN25 PN260
PN40 PN420
PN63
PN100
注:必要時允許選用其他的 PN 值。
(2)工作壓力:管子和管路附近在正常運行條件下所承受的壓力用符號 p 表 示,這個運行條件必須是指某一操作溫度,因而說明某制品的壓力工作應注明其工作溫度,通常是在 p 的下角附加數字,該數字是最高工作溫度除 10 所得的正式整數值,如介質的最高強度為 300℃,工作壓力為 10MPa,則記為 p3010MPa。
(3)試驗壓力:管道與管路附件在出廠前,必須進行壓力試驗,檢查其強度和密封性,對制品進行強度試驗的壓力稱為強度試驗壓力,用符號 ps 表示,如試驗壓力為 4MPa,記為 ps4MPa。從安全角度考慮,試驗壓力必須大于公稱壓力。
制品的公稱壓力按照他的定義是指基準溫度下的耐壓強度,但在很多情況下,制品并非在基準溫度下工作,隨著溫度的變化,制品的耐壓強度也跟著發生變化,所以隸屬于某一公稱壓力的制品,究竟能承受多大的工作壓力,要由介質的工作溫度決定,因此就需要知道制品在不同的工作溫度下公稱壓力和工作壓力的關系。為此,必須通過強度計算找出制品的耐壓強度與溫度之間的變化規律。在工程實踐中,通常是按照制品的最高耐溫界限,把工作溫度分為若干等級,并計算每個溫度等級下制品的允許的工作壓力。例如:用優質碳素鋼制造的制品,工作溫度分為 11 個等級,在每一個工作溫度等級下,列出在該溫度等級下的工作壓力,見表 2-11。